國科獎字〔2010〕70號 各推薦單位:
為做好201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關于受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規定》的要求,現將2011年度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和要求
201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仍采取推薦單位推薦和專家推薦兩種方式。各推薦單位于2011年1月1日起使用推薦單位號和登錄口令(見附件1)進入網絡推薦系統,按要求組織推薦。如選擇專家推薦形式,請推薦專家與我辦聯系獲取專家推薦候選人的推薦號和校驗碼。國家安全與國防類(專用)和涉密項目,一律不得通過網絡推薦。
所有非國家安全與國防類(專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項目或人選的推薦材料,必須使用我辦提供的規定填寫軟件填寫。推薦書填寫軟件可以從我辦網站(http://www.nosta.gov.cn)和國家科技獎勵管理業務平臺(http://168.160.158.231/xmsb)下載。使用的計算機要求安裝了Microsoft
Word 2000以上版本,把“宏”的安全性設為“中”,具體操作步驟請詳細閱讀網站和國家科技獎勵業務平臺上的使用說明。
2010年度經評定未授獎(通過形審進入評審程序)的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人、候選單位,2011年度不能以相關項目技術內容再次被推薦為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一)單位推薦指標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推薦指標 指標不限,請注重推薦優秀的中青年科學家。鼓勵部門和地方聯合推薦。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推薦指標 指標不限,請注重推薦回國服務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3.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指標
各單位推薦指標數及系統登錄信息表由我辦發放(見附件1)。請嚴格按照下達你單位的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三個獎種的指標數進行推薦,超指標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專家推薦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每年可推薦1項(名)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人選)。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可共同推薦1項(名)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人選),獎種限于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國家自然科學獎(一人獨立完成科學研究項目的人選),不能推薦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項目。
3.專家應推薦本人所從事的學科或專業領域的項目(人選),且每人每年只能推薦1次。當推薦項目(人選)出現異議時,有責任協助處理異議。 4. 由專家推薦的項目公示時將公布專家姓名。 二、推薦書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推薦單位(推薦人)按照《201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附件2)要求認真填寫,重點突出候選人的重要科學發現、主要技術發明或者科技創新內容。推薦書應當完整、真實、可靠,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 三、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請推薦單位(推薦人)按相關規定認真做好201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項目(人選)的遴選、推薦材料的審核把關及報送工作。報送要求如下: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非涉密項目
各推薦單位按要求將推薦材料報送我辦,并登錄國家科技獎勵網絡推薦系統,按要求組織本部門項目(人選)的網上材料報送工作。專家推薦候選人的書面推薦材料由候選人直接寄送我辦,網上材料報送工作,由候選人直接登錄系統進行操作。 2.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涉密項目及國家安全類專用項目
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涉密項目推薦書紙質版材料及電子版材料需由專人送交我辦,其中電子版材料只能以光盤形式報送,不得通過網絡報送。
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安全類項目由專用項目推薦單位按照現行專業組報送至受委托的相關管理部門;由民口推薦單位推薦的專用項目推薦材料,直接報送我辦,不得通過網絡報送。 專用項目除報送推薦材料外,還需向我辦報送專用項目匯總表及其電子版(刻錄成光盤)、推薦書首頁和項目簡介各1份。 3.有以下情況的推薦項目,應提交相應的書面報告
(1)在《項目名稱》欄中,名稱與公布名填寫不一致的推薦項目,應在報送書面推薦書時,提交推薦單位的報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簽名的,應提交紙質書面說明。
(3)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專家回避報告,詳細說明提請回避的理由,并填寫“回避專家申請表”(見附件5)。
注:“推薦材料”包括:書面推薦書2套(含原始件1套,復印件1套,其中推薦書主件和附件一并裝訂成冊);推薦項目(人選)匯總表一式3份(見附件3、附件4);推薦書電子版及匯總表電子版(刻錄成1張光盤);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候選人還需報送推薦書從基本情況到推薦意見九個部分內容合訂簡本30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還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推薦截止時間 1.推薦項目書面材料及推薦項目光盤請于2011年2月28日以前報送我辦,逾期不予受理。
2.為了保障網絡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我辦按單位分類確定各推薦單位網絡推薦截止時間,請積極配合并按照要求做好網絡推薦工作,具體時間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特別行政區、計劃單列市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網絡推薦工作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2月22日。
(2)中共中央直屬單位、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及專家推薦,網絡推薦截止日期為2011年2月26日。
(3)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大型行業協會、學會,大型國有企業及其他推薦單位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網上推薦截止日期為2011年2月28日。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朱 清 010-68581762 吳 曉 010-68598395 黃雅麗 010-68598100 金壽平 010-68519746(專項獎勵處) 傳 真 010-68598100 通訊地址及收件人: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信息處(請注明推薦材料) 郵編:100045 查詢電話:010-68598100
附件:1.推薦指標數及系統登錄信息 2.201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 3.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非涉密項目(或人選)匯總表 4.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涉密項目匯總表 5.回避專家申請表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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