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組織部,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全省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加快重點行業和新興產業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省政府2010年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方案》和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2010年全省人才工作要點》有關要求,現就做好第七批高層次人才項目資助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總體部署,第七批資助項目在接受教育、醫藥衛生、電子信息、機械汽車、建筑、農業等重點發展行業申報的同時,將對我省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指新能源、生物技術和新醫藥、新材料、節能環保、軟件和服務外包、物聯網等新興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和帶動作用的項目列入資助范圍。上述行業、產業的省外、海外高層次人才也可按相應程序組織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綜合性醫院、企業等規模較大的單位均可申報。
2.申報單位有人才群體優勢,并形成一定規模的人才梯隊。
3.申報單位要制定實施本單位人才培養計劃,并保證有相應的人才匹配資金,申報人選應列入本單位重點人才培養對象。
4.同一單位申報相同的學科(一級學科)項目上不超過3個。
(二)申報項目
1.申報資助項目一般應處于省內領先、國內先進水平,并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國內領先、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項目可優先申報,優先推薦。
2.申報資助項目重點為應用型、創新型項目或我省新興產業發展規劃重點目標領域內的項目,并要求應用性強、成果易于轉化、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好。被列為相關領域發展重點、能推動行業和產業快速發展的項目可優先申報。
3.申報資助項目一般應為首次申報。同一項目已獲得國家、省有關部門立項資助的,一般不再重復資助。對已被列為前六批“六大人才高峰”資助對象的,不再列入本次資助范圍。
4.具備實施該項目的人才、儀器設備、實驗室、研發基地和其他基本條件。
5.省外、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項目資助,應先與我省相關部門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書,明確與我省的合作單位和合作內容。
6.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
(三)申報項目參與對象
1.申報項目參與對象應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
2.項目負責人的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創新創業型高水平項目,其負責人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3.高技能人才申報項目,申報者應具備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在本領域技術領先,有參與省級以上重點科研項目的經歷,并在該領域取得突出業績和貢獻。
三、申報和評審工作程序
(一)單位申報。“六大人才高峰”第七批項目資助工作由申報者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人才培養規劃,進行擇優推薦,研究申報人選。省外、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時,可直接向省相關部門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
(二)審核推薦
1.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轄區內各行業和產業用人單位(不含省部屬單位)材料的申報受理和審核推薦。
2.省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本行業省(部)屬單位材料的申報受理和審核推薦工作。原六大重點行業的申報材料按原申報程序和路徑向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申報。新增加的六大新興產業領域申報材料,除省屬高校和駐蘇部屬高校報省教育廳外,其他申報材料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重點民營科技企業材料的申報和審核推薦工作委托企業所在地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4.省屬高校和駐蘇部屬高校申報材料中,屬醫藥衛生、電子信息、機械汽車、建筑、農業領域的,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其他申報材料報省教育廳。
以上材料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有關部門審核后,統一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材料初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確定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提交“六大人才高峰”項目資助專家評審委員會。
(四)專家評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根據省委、省政府相關工作要求和材料申報行業和產業、專業分布情況,從我省專家庫、職稱高評委庫、其他高級人才庫中遴選專家,組建若干專業評審組和項目資助專家評審委員會,依據規范程序對申報項目進行集中評審,提出列入“六大人才高峰”第七批資助項目的名單和資助類型的建議。
(五)確定額度并上報方案。依據專家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提出項目資助額度的建議,并將第七批項目擬資助名單、資助類型、資助額度等情況上報省政府和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六)公示并組織實施項目資助工作。擬資助人選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根據公示結果,啟動“六大人才高峰”第七批項目資助計劃。省有關部門和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項目資助工作。
四、材料報送
資助項目申報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項目資助申報表》(一式4份,附件1),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有關部門同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送匯總電子版一份(附件2);
(二)申報項目參與對象(含參與項目建設的人才群體)作為本單位重點人才的培養計劃;
(三)申報項目負責人從事重點項目研究、開發及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項目的可行性報告;
(五)人才學術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包括個人學歷、職稱、培訓、獎勵、聘書等有關證書;
(六)其他證明材料。
所有申報材料裝訂成冊后統一裝入檔案袋(申報表不需裝訂,單獨放在檔案袋內),并在檔案袋上貼上統一式樣的封面(附件3)。
五、有關要求
(一)開展“六大人才高峰”項目資助工作,是加快培養重點行業和產業高層次人才,推進產業人才高峰快速崛起的重要舉措。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六大人才高峰”項目資助的申報工作,及時將申報工作通知相關單位和培養對象,組織他們按要求進行項目申報,并按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各有關部門既要廣泛宣傳、廣開才路,積極推薦和大力培養重點行業和產業拔尖創新人才,又要按照申報工作的有關要求,嚴格申報條件和工作程序,認真核查申報材料,把好申報項目的質量關,做到客觀公正、真實可靠、公開透明。
(三)各申報單位和申報人對所提交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申報材料必須實事求是,內容準確、完整。對弄虛作假的,經查實后取消申報資格,并進行通報,5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或個人的申報。
(四)請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省有關部門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材料申報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孫懷江
聯系電話:(025)83236112(傳真)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號省機械大廈(2608室)
郵政編碼:21000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六大人才高峰”項目資助申報表
2.“六大人才高峰”項目資助申報材料匯總表
3.“六大人才高峰”項目資助材料封面
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項目資助申報表.doc
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項目資助申報材料匯總表.doc
附件:3.“六大人才高峰”項目資助材料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