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組織單位、各課題承擔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科技部《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預算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6]56號)的有關要求,以及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經費管理辦法中“根據預算批復,與項目組織單位、課題承擔單位簽訂項目(課題)預算書。預算書是預算執行、監督檢查和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國家科技計劃經費管理,現將2009年度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課題預算書編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報范圍 2009年度科技部已經批復預算的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課題。 二、編報要求
1.各單位應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課題負責人會同本單位財務部門,在學習掌握課題經費管理相關規定的基礎上,認真填報課題預算書,確保填報內容詳實、準確。項目組織單位應結合項目總體任務安排,做好課題預算書的審核工作和課題啟動后的管理與監督。
2.課題承擔單位嚴格按照核批的預算內容進行填報,其中課題專項經費按預算核批數填報,課題自籌經費原則上按照課題預算申報時的資金承諾填報。課題經費支出分經費科目填報,專項經費支出參照預算評估核定數填報。 3.課題承擔單位需對課題預算安排中的支出內容及支出用途進行詳細說明。
4.課題預算書中列示的合作研究單位應與課題預算申報保持一致,并對合作研究單位的任務分工及經費分解情況做出詳細說明。若有調整變化,課題承擔單位需按程序報項目組織單位同意,并在預算書填報階段將相關材料報送科技部。 三、編報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逐層匯審”原則組織課題預算書填報。
1.課題承擔單位作為課題預算書的編制單位,統一下載科技部門戶網站的“2009年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預算書填報系統軟件”進行預算書填報(科技部門戶網站:www.most.gov.cn;填報系統網址:finance.most.gov.cn),使用原預算申報時下發的課題用戶名稱和口令登錄系統。課題預算書填報完成后,通過填報系統提請項目組織單位審核。
2.項目組織單位負責課題預算書中課題任務分解、課題合作研究單位分工,課題預算支出內容及自籌經費安排情況的審核工作,審核完成后,通過相關管理系統提請科技部審核。 3.科技部審核完成后,及時通過相關管理系統向項目組織單位反饋審核結果。
4.課題承擔單位修改完善后打印相關紙質材料(一式五份),如有自籌經費,需提供加蓋有相關來源渠道公章的經費來源證明,簽章完備后報送項目組織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對紙質材料進行審核、簽章后報送科技部。 5.科技部對預算書審核簽章,返還項目組織單位一式兩份(含課題承擔單位一份)。 四、時間節點安排: 2010年2月10日前,項目組織(牽頭)單位完成課題預算書網上審核,并提請科技部預審; 2010年3月25日前,科技部通過填報系統反饋預算結果; 2010年4月25日前,項目組織單位將課題預算書報送科技部相關專業司局。 五、其他事項 此項工作具體委托國家科技風險開發事業中心組織。 聯系電話:88301357,88301360-687,668;傳真:68340830 軟件技術支持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奧威軟件工作室 電話:010-84263636-1
科技部科研條件與財務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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