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學技術局文件南京市財政局文件寧科【2009】237號 寧財企【2009】800號
關于組織申報2009年度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一般項目的通知
各區縣科技局、財政局,高新區“一區多園”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科技部2009年度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報工作有關要求,現就我市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項目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知識產權清晰,技術處于國內領先水平; 2、自主研發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3、必須是以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和盈利為目的,產品或服務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重點支持符合《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的項目。 (二)企業條件 1、在南京行政區劃內注冊、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且由中方控股;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或服務業務,申報支持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項目研發急需經費而融資渠道不夠; 3、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并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術服務業參見《指南》); 5、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合理;每年用于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當年營業收入的5%(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7、留學人員創辦的企業可外資控股,但需提供留學人員證明。 (三)不支持的對象 1、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 2、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項目,低水平重復項目,一般加工項目和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 3、知識產權不清晰或有權屬糾紛的項目; 4、已列入國家科技計劃并得到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目前尚未驗收的項目; 5、實施周期過長或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 6、對社會或自然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7、《指南》中明確當年度不支持的項目。 二、申報資助方式 (一)無償資助:主要用于技術創新產品在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注冊資本最低不少于30萬元; 2、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 3、資產總額不高于3000萬元; 4、年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 5、申報的項目,目前尚未有銷售或僅有少量銷售。 6、項目計劃新增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確定,投資結構合理。在項目計劃新增投資中,企業必須有與申報地方資金、創新基金數額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一般情況下,企業申報資助數額不應大于企業的凈資產數額。 項目執行期為兩年,項目計劃實現的技術、經濟指標應按滿兩年進行測算(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項目完成時要形成一定的生產能力,并且在項目完成時實現合理的銷售收入;一類新藥項目的執行期可以適當放寬至三年,藥品項目完成時可以沒有銷售收入等經濟指標,但必須有明確的、可以考核的目標,如:受理通知書、臨床批文、新藥證書等,詳見《指南》生物、醫藥領域相關要求。 (二)貸款貼息:主要用于支持產品具有一定的創新性,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銀行已經給予貸款的項目;2009年度貸款貼息項目以2008年1月1日起至項目申報之日內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為準。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 2、資產總額不高于5000萬元; 3、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 4、項目計劃新增投資額一般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項目執行期為二年以上、三年之內(執行期從項目申報之日起計); 貼息總額可按貸款有效期內發生貸款(近期完成投資額加上計劃新增投資額中的貸款部分)的實際利息計算。 注意:符合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的,申報一般創新項目不予受理。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注冊程序 1、在創新基金網站(網址http://www.innofund.gov.cn)上登錄“創新基金網絡管理系統”,在線填寫企業注冊信息(服務機構選擇“南京市科技開發交流中心”,即現在的“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 2、下載法律文書、注冊信息表,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加蓋公章; 3、將企業注冊資料(包括: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注冊承諾書、企業注冊信息表以及企業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復印件一并送交服務機構; 4、經審驗合格后,服務機構進行初級激活,企業完成注冊。 (二)項目申報程序 1、完成注冊的企業,按注冊時提供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創新基金系統,選擇申報項目欄目進行操作; 2、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了解和明確操作要求,并提交相關的承諾書和聲明,填寫申報材料(創新基金系統提供了詳細的指標定義和解釋、填報說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關學習知識); 3、企業將填寫完成的內容通過網絡上傳至服務機構,并打印成相同內容的紙質件,同時將相關附件書面副本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加蓋公章后報送服務機構; 4.服務機構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認證,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協助企業進行相關的修訂工作。 四、申報材料 (一)企業通過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申報后打印的紙質件; (二)有關附件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2007年度、2008年度的會計報表和相應的審計報告(含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必須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注等;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每頁需加蓋審計單位印章(或蓋騎縫章); 2009年注冊的新辦企業,報送企業驗資報告和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3、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查新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申報貸款貼息的一般創新項目需提供2008年1月1日起至項目申報之日內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對應的付息單據復印件各一份; 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限高新技術企業提供); 5、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的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準證明; 6、留學人員投資(含獨資和控股)創辦的企業,須提供留學就讀學校出具的學位(學歷)證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投資資金證明或股權證明、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或省級以上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留學身份的文件; 7、能說明項目知識產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合同等)。企業與技術持有單位合作的項目簽訂技術合同時,技術持有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質的單位; 8、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如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用戶定單、產品照片等); 9、曾列入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必須提供有關的立項批準文件和驗收結論證明; 10、市或區(縣)立項批文(或區縣科技局與財政局,或區縣政府、管委會出具的配套資金承諾函)。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以A4格式裝訂(另報送全套未裝訂的附件原件資料)。 五、注意事項 1、申報企業請認真閱讀《指南》,并按相關領域的具體要求提供相關的附件或說明; 2、同一個企業在同一年度內,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并根據申報支持的項目所處的階段和企業的具體情況,明確選擇一種相應的支持方式。 3、已獲得科技部創新基金支持的企業,原則上應在已立項項目驗收合格后,方可申報新項目;驗收基本合格的項目,承擔企業當年不得申報新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項目,承擔企業原則上三年內不得申報新項目。 4、2008年度已經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但未能立項,且認為比較好的項目可再次申報,但需說明項目最新進展情況和在本年度申報資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補充)的內容。其他申報項目需在本年度內已獲市、區(縣)等立項支持,或出具區縣科技局與財政局(或區縣政府、管委會)的配套資金承諾函。 六、截止時間 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截止時間為2009年11月10日。 七、報送地點 申報材料報至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成賢街118號科學會堂1號廳)。 八、申報咨詢 有關創新基金申報須知及項目指南,請企業登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網站(http://www.innofund.gov.cn/)查詢。 項目申報咨詢: 市財政局企業處,聯系人:謝玉玲 電話:51808710 市科技局高新技術與民營科技管理處,聯系人:劉衛衛 電話:83639281、83639282 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聯系人:李大江 朱鵬輝 電話:83366900、83366904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