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辦標函【2009】838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辦公廳,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家人防辦,總后營房基建部,各有關協會,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從即日起征集2010年度工程建設標準制訂、修訂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原則和重點 申報項目應圍繞資源能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程質量安全等,突出以人為本、保障公共利益、服務人民群眾,以及可持續發展、產業結構調整等要求,促進工程建設行業發展和技術水平提高。以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為目標,鼓勵申報現行工程建設標準體系中尚未制訂的基礎標準、通用標準等項目。
二、項目類別 申報項目包括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工程建設城建、建工行業標準,以及我部歸口工業產品行業標準三類。
三、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單位在“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化信息網” ( http://www.ccsn.gov.cn)“工作管理信息系統”上填報《申請表》,確認內容完整無誤后打印紙質《申請表》,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紙質文檔應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文檔一致。 (二)擬申報為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的項目應經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同意,并在紙質《申請表》“主編部門”一欄中加蓋公章。《申請表》可由申報單位直接報送我部標準定額司,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統一報送。 (三)擬申報為工程建設城建、建工行業標準和我部歸口工業產品行業標準的項目,《申請表》可由申報單位直接報送我部標準定額司,也可由相應的技術標準歸口單位(或技術標準委員會)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送。
四、有關事項 (一)申報截止日期:2009年11月30日。 (二)申報現行工程建設標準體系中未包括的標準項目時,應提交標準立項的專項可行性論證報告。 (三)對現行標準的修訂原則上鼓勵主編單位申報。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 系 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梁 鋒:010-58933043;張 宏 010-58934077 傳 真:010-58934385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 郵 編:100835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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