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科技局,市各主管部門(產業集團),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09年度南京市科技進步獎勵工作,根據《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現就本年度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組織申報和推薦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在技術開發類項目中,實施科技創新取得具有重大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研究開發或系統集成高新技術應用于經濟或社會發展并創造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2、在社會公益類項目中,取得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重大創新成果,并經實踐檢驗和應用推廣,創造了顯著社會效益的; 3、在重大工程類項目中,完成重大技術創新,并取得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4、在技術發明類項目中,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工藝、材料、產品及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通過實施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5、在國際科學技術合作項目中,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經過一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之前)較大規模實施應用,產生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做出較大貢獻。 2、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必須是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研究開發以及應用推廣的科學技術成果;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必須是我市具有獨立法人的企事業單位。 3、已獲得國家或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成果,不得重復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過我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未獲獎的成果,如無重大創新和顯著推廣成效,不得再次申報。 4、涉及國家安全方面的保密科技成果,不得申報市科技進步獎。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由《南京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和附件材料組成。 2、《申報書》由南京市科技進步獎申報軟件打印生成,紙型為A4,一式七份,數據盤一份。 3、附件材料一套,按A4紙裝訂,主要包括:(1)研制或技術報告;(2)反映該成果創新性的知識產權證書、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一年以內的查新報告、產品標準、有關行業許可或資質證書等。(3)成果取得實際運用的確切證明材料,如應用證明、生產證明、效益證明、技術轉讓協議、用戶使用報告等,原則上應證明該項目是正式應用一年以上(即關鍵技術應該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開始應用)。效益證明必須有科學詳實的計算過程,并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 四、申報推薦方式 1、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申報推薦,須由各區縣科技局、市有關部門、直屬機構推薦,或經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備推薦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推薦組織是指經南京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備推薦條件的中央、省屬各部門在寧單位以及其它特定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個人是指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省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獲獎人、市科技功臣、市行業技術學科帶頭人等。上述個人可和1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不在同一單位的同行專家,在其所熟悉的專業領域內共同推薦一個項目。 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推薦組織或個人應按《申報書》中形式審核內容的要求,對項目的條件,材料內容、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的資格與排序進行核審,同時寫明推薦意見,并加蓋推薦組織公章或專家簽名。 五、其它事項 1、從2009年度起我市申報省科技進步獎的成果將首先從我市科技進步獎的成果中擇優推薦。 2、《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及“南京市科技進步獎申報軟件”可在南京市科學技術局網站(www.njkj.gov.cn)上自行下載。 3、受理申報截止日期為:2009年8月13日。此前未按國家科技部要求進行科技成果登記的,需補辦登記后方可申報。 4、受理地點: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成賢街118號)。 市科技局成果處聯系人:張文利 電話: 83639289、83639290 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聯系人:申辰(包括有關軟件程序事宜)、翟亞貞,
電話:83366902、83366901(Fax)
附件1、2009年度市科技進步獎申報軟件(www.njkj.gov.cn上自行下載) 附件2、《南京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書》填寫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