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住房和建設部有關直屬單位、學會、協會,國資委有關直屬單位,有關大專院校:
為做好2009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項目推薦工作,根據國家《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規定和今年的工作計劃,特商請你們推薦本地區本單位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2009年度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
2009年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采用網上申報、單位推薦的方式,請申報單位于2009年3月10日起登陸華夏獎勵推薦系統平臺:http://www.cstcmoc.org.cn或http://stc.chinagb.net
二、推薦項目范圍及重點:
城鄉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筑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以及新能源中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計算機軟件等科技成果;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先進技術與產品;為行業服務的標準、規范、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等基礎性科技成果;與決策科學化、管理現代化相關的軟科學研究成果;有組織有計劃大規模推廣應用并取得顯著效益的科技成果;采用新技術、新成果完成的有較大示范作用的項目等。
推薦項目的重點為:重大工程關鍵技術及新材料新工藝開發應用技術;建筑節能方面的節能技術、新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節地節材和新型墻體材料開發利用技術;資源環境方面的水資源開發利用,節水、污水污泥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應用于企業、行業和城市等管理且有良好應用前景的信息化技術。
三、推薦條件:
推薦項目必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無權屬爭議;具備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經過兩年以上較大規模的實施與應用,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市場前景好,對行業技術進步有較大帶動作用等特點;因多個單項科技成果關聯性強聯合申報的項目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做出整體性技術評審(評估、驗收);完成單位必須具有國內的獨立法人資格;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共同完成的項目,由第一完成單位與其他完成單位協商一致后推薦上報,如第一完成單位放棄申報,在以書面形式作出說明的情況下可由第二完成單位與其他單位聯合申報。
國家級、部級項目要求驗收一年以上,并提供應用證明;自行研發技術類項目要求經過部級或省級建設廳科技成果評估一年以上,并提供應用證明;規劃類項目需提供有關部門批準文件,并由使用單位提供相關材料;標準規范類項目需頒布實施一年以上,并提供宣貫情況與證明;智能信息類項目:建筑智能、管理信息系統要求驗收6個月以上,軟件類需提供軟件測試報告,應用6個月以上并提供應用證明。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推薦:
1、已獲得國家或省級科技獎勵
2、同時推薦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獎勵(應擇一推薦)
3、不符合本獎勵范圍和條件
4、“推薦書”及其附件不全或不按要求填寫
5、項目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排序有爭議
6、項目未通過驗收(評估)或驗收(評估)不滿一年(軟件類項目為6個月)
7、多個單項科技成果聯合申報,但相互之間無關聯性的項目
8、2008年4月30目之后通過驗收(評估)的項目(軟件類項目為2008年10月30日之后)
四、推薦程序:
1、各省級建設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當地申報項目進行審查,提出推薦意見和獎勵等級建議(等級界定范圍參照附件三第九條),并加蓋公章后報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2、部直屬單位、國資委直屬單位和國家直屬有關大專院校符合推薦條件的項目,由其科技管理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提出推薦意見和獎勵等級建議,加蓋單位公章后報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3、各推薦部門應嚴格按照《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推薦項目條件的要求,對所推薦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對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作出評判,確保推薦項目的質量和水平。
五、推薦項目授獎單位及授獎人數限額:
主要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必須對項目做出實質性貢獻,每個項目授獎單位、授獎人限額為:
獎勵等級 主要完成單位數 主要完成人數
特等 12 20
一等 10 15
二等 7 10
三等 4 5
六、推薦材料填寫要求及報送:
《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分為主件和附件,包括電子版推薦書和書面推薦書。請按照《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填寫說明》要求認真填寫,所提交的推薦書電子版和書面版應一致。
電子版推薦書:通過推薦系統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同時報送電子版(刻錄成光盤或存至軟盤)。
規劃類項目的規劃圖不錄入系統。
書面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一式2套(其中原始件一套),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后連同電子版光盤,報送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規劃類項目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另附規劃圖,一式3套(其中原始件一套),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后連同電子版光盤,報送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七、推薦截止時間
2009年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項目網絡推薦、書面材料報送截至日期為2009年5月10日。
八、費用
每個申報項目交納成本費500元。
費用匯至: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開戶行:工商銀行百萬莊支行
帳 號:0200001409014467137
九:聯系方式
網絡技術咨詢聯系人:
陳芒芒 010-88585610轉814
尤平午 13718162838
通訊地址及收件人:
北京海淀區三里河路13號中國建筑文化中心B座410室
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郵編:100037
辛 萍 010-88082212
高 欣 010-88083350
傳 真 010-88082212
附件:1、《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
2、《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填寫說明
3、《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辦法》
以上附件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下載。
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
二○○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