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年齡在35歲以下(含35歲);
2.獲得博士學位,且獲學位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身體健康;
3.申請人不能申請其博士畢業單位同一個一級學科的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定向委培、在職人員以及現役軍人身份的進站人員需脫產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黨政機關領導干部不得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申請材料:* 提交網上申請時請按照系統提示上傳所需材料原件高清無陰影掃描件*
1.《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審核表》(2019新版);
2.身份證、護照(外籍人員)、港澳臺人員提供該地區身份證;
3.《博士學位證書》;
①應屆博士畢業生進站時,可先憑博士畢業單位學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學位證明》或《答辯決議書》辦理進站,進站6個月內須將博士學位證書交設站單位核驗及備案,未按時提交博士學位證書人員應予以退站;
②國外、境外、中外合作辦學獲得博士學位的申請人需在進站時或進站6個月內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書》(外籍人員不適用此項),未按時提交人員應予以退站;
4.從固定工作崗位辭職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或《辭職證明》,國家公務員辭去公職須提供《公務員辭去公職批準通知書》,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原則出具;
5.上述材料僅為博士后管理部門備案材料,其他學術類材料應按設站單位要求提交至設站單位。
6.《就業報到證》(非進站必須材料);
①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享受設站單位職工待遇,計算工作年限,是具有流動性質的科研人員,應屆博士畢業生做博士后屬于就業。申請人應提供擬進站設站單位出具的三方協議或同意錄用意見,要求博士畢業院校出具《就業報到證》(可在備注中注明“博士后”)。
②《就業報到證》為非進站必須材料。為保證應屆博士畢業生做博士后的人員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齊全,需將《就業報到證》放入人事檔案。